財政部解答企業內控規范體系十大問題
來源:證券時報發布時間:2012-10-08 09:29:33
隨著境內主板上市公司2012年正式實施內部控制規范體系,相關企業在此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、新問題。財政部日前發布了《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實施中相關問題解釋第2號》,就企業實施內控規范體系建設十大問題...
隨著境內主板上市公司2012年正式實施內部控制規范體系,相關企業在此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、新問題。財政部日前發布了《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實施中相關問題解釋第2號》,就企業實施內控規范體系建設十大問題作出解答。
對于企業應如何對待內部控制評價中發現的缺陷,《解釋2號》認為,內部控制缺陷按照成因分為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。對于設計缺陷,應從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入手查找原因,需要更新、調整、廢止的制度要及時進行處理,并同時改進內部控制體系的設計,彌補設計缺陷的漏洞。對于運行缺陷,則應分析出現的原因,查清責任人,并有針對性地進行整改。
內部控制缺陷按照影響程度分為重大缺陷、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。對于重大缺陷,應當由董事會予以最終認定,企業要及時采取應對策略,切實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。對于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,企業應當及時采取措施,避免發生損失。
企業應當編制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匯總表,結合實際情況對內部控制缺陷的成因、表現形式和影響程度進行綜合分析和全面復核,提出認定意見和改進建議,確保整改到位,并以適當形式向董事會、監事會或者經理層報告。
對于因內部控制缺陷造成經濟損失的,企業應當查明原因,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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